1)如果他有遗嘱,按遗嘱分。
2)如果他没有遗嘱,他亲生女儿肯定有继承权,你才结婚两三年,可能分不到多少,你带过来的女儿更分不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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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婚带着一个女儿,一场意外丈夫过世了。他跟他前妻以前生有一女儿,女儿现在大概二十五岁已经毕业了。以前丈夫在世都跟他前妻女儿很少来往。现在是跟我和我女儿一起住,是我丈夫申请我跟我女儿过来美国的,我跟女儿来美国大概两年多快三年,我女儿跟我来美国时还未满十八岁,我女儿有权享有遗产吗?他前妻女儿现在来跟我们抢遗产说那是她爸爸,她有权享有跟我一样的财产权利,我老公过时前留下一房子是他的名字。他前妻女儿说财产应该跟我分一人一半还说我女儿跟我老公没血缘关系应该不享有遗产权利。你们觉得这样合理吗?我不确定我的女儿是否被收养,但是我女儿跟我一起来美不是应该说明他是接受了我们两母女的吗?我们是在美国City:Portland,State:OR。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