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坦率地讲,他有经济条件,就应该付,这涉及公平。比起钱和轻松的生活,我会选择后者。但也许他爸不是这样。孩子回美国,一些训练保险不包括的。还没讲美国高额的大学费用,我认为儿子是有希望进大学的,但他需要持续的专业帮助和心理支持。他也可以说只负责到十八岁。我不知道美国的法律是否如此。我还要负担女儿。离婚时就讲的一人管一个。孩子说不快乐,要求回来。我讲过他老爸离婚时隐瞒,要不即使我有其他的原因,也不会把孩子给他。我从来不限制他打电话,看孩子,我越不说坏话,孩子越会有自己的判断。不存在高尚与否,但存在责任。
现在就想问问懂法律的,这种情况怎么样最有利,钱的确是考虑因素,很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