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问题,不外乎是抚养权和抚养费。
你和他爸商量一下,让他同意你带孩子来美国不就完了?抚养权给你,抚养费他少付一些,大家省事。如果你又要抚养权,又要高额抚养费,那么只好打官司。
起诉打官司是在意见有分歧的时候才做。
第一,抚养权,孩子在中国,父亲在中国,你在美国起诉有什么用?美国法院管不到在中国的孩子归谁,人家还能把警察送到中国去抓孩子?如果要起诉抚养权,一定要在中国起诉。起诉的目的是强迫他把孩子交给你带到美国去。祝你好运。
第二,抚养费,你母子两个到了美国,住满一定时期,再去美国法院起诉,让他付一定的抚养费。由于他的雇主在美国,美国法庭有一定的管辖权。你拿到判决可以去他雇主那里直接扣工资。这个你以前是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