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税要交吗?请教老猫和各位:
2013年中搬家到Ohio的一个小城市,工作买房,老公在外州没有搬来,但房产证上有两人的名。2014年4月报2013年的所得税时,联邦税,两个州的州税和这个小城市的城市税都是夫妻联合一起报的。当时外州的收入不用交小城市的城市税。2014年全年老公都不在Ohio,没有Ohio的收入,只有我一个人有ohio的收入。今年报2014年的税时,小城市一定把老公在外州的收入收税,说我们2013年的联邦税(2014年4月填的)用的是这个小城市的地址,他的2014的地址被认定为在这个小城市,要交税。无论我们怎么说都不行。他的W2上根本就没有Ohio的任何事情。他的驾照,选举记录都在外州也没用,只因2013年的联邦税用了这里的地址。老公在外州交的local(城市)税也不能抵,相当于交了两边的城市税。
请教老猫和各位,我该怎么办?明年报税时又有同样的问题,因为老公今年还在外州!
2014年4月报2013年的税时,当时想着老公就要搬来,而且外州的收入不收税(Ohio的州税一起报,但外州的收入有credit),其他的税都是一起报的就一起报了,用地址当然就用了今后都会用的地址,没想到惹了一身麻烦。这收税也不能这样没道理吧?难道就只能交了?想申诉都不知道去啦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