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要找律师谈一下。一是作为她的primary住处,那个房子有可能是可以直接归她,不用和继子女分的。

二是如果需要的话,另写一份遗嘱。 我觉得,如果那个房子能够直接归她,就不要干另写遗嘱的事,除非还有许多钱可分。 总之,她现在不要怕花钱,要找律师把这件事弄清楚。

社安的数目不知道,每个人都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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