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8月底搬离租住两年的Apartment,按规定提前两个月给通知,apartment office 安排了 walkthrough,我们没在场,他们说不用我们在家等,他们自己检查。我问他们有没有问题,被告知 OK。
8/31去还钥匙,问他们押金什么时候退,说要等大约两个月才能寄给我们。让我们留下新地址。
今天收到信,打开发现是账单,说要我们付换地毯,换counter top 的 费用。地毯有一小块染色,小孩画画弄的,我当时问了他们,说OK。如果当时他们提出来,我可以找人清洗。Counter top 有两小块掉皮,厨房都是旧的,我完全不知道是怎么搞的。
账单有明显错误:
我们的押金 $250,利息$15。
换地毯费用:$702
换 counter top费用:$450
Net due to property: $1417 (这个数目明显不对,咋把我们的押金也算成欠他们的?)
请教各位该如何处理?该如何有理有力地反驳? 如何上小额法庭?直接起诉吗?
我把整个公寓打扫得干干净净,卫生间?,厨房都是拿布反复擦拭干净。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只有麻烦各位给个建议。万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