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左前方在离家大约一英里远的十字路口被人撞坏了(幸好还可以开), 对方有停车标志而且是左转, 我是直行无信号灯也无停车标志, 对方停车下车看了一下, 在我指出他有停车标志后, 上车扬长而去,我只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因为是晚上, 有没带手机, 只好把车开回家, 然后打911报警并通报对方的保险公司, 警察上门查看, 让我们第二天去警察局报案并取得警察报告, 同时从警察局取得一分"Property Damage Verification Report". 因为警察没有目击车祸现场,也因为没有证人(因为路宽,交通未受阻塞),对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修车费大约$1500).请大家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想告对方的话,有多大的把握能告赢?我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需要找律师吗?如果我自己去法庭告可以吗?需要注意些什么?在此先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