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误解了。我回的贴是针对他说:如果没有说明,房子里面的东西在看房子有的,都属于你这一点。

合约里面列明的,当然是你的。没有列明的,通常能够移动的东西,一般不包括在里面。
看房子给你看的是2000元的东西,交房时只愿意给你400元,当然是卖家不对。
不过,很多事情都不是永远讲道理的,尤其跟几十万的房子比较,1千几百就算不得什么了。当然你可以据理力争多要一些。400元是绝对无法买个正常尺寸的冰箱和炉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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