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离婚的理由中, 俺最不齿的就是“爱”,因为爱是可以培养的,几千年来都这样。
俗话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如果双方在各方面“门当户对”,就有坚实基础去培养爱。
一般做到诚实认真宽容忍让,相敬如宾,承担责任,爱就能陆续有来了。
当初他是自由搬运,肯定表面上是般配的,走到今天应该全是男方的错(俺以前评论过了,背后原因也点出了,不想再重复)。
楼主上来就劝离,休掉没有明显过错还带着一岁小孩的,是相当过分的!
恕俺看衰,离了后,以目前那个抠门怨男的患得患失状态,他跟谁结婚也建立不起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