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懂法律的朋友,我该怎么办呀?

跟人合伙开一餐馆,对方是大股东,我是小股东,股份纠纷正在法庭上审理中,今天突然发现对方在偷偷的卖餐馆,而且马上就要卖成了,请问在法庭判决之前对方能单方面卖餐馆吗?我手里有双方律师及法官在法庭签署的协议文件,“在案件结束之前,双方不能处理餐馆的财产”对方的行为是不是藐视法庭? 有什么办法可以好好教训对方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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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申请一个TRO -wal-mart- 给 wal-mart 发送悄悄话 (86 bytes) () 01/07/2005 postreply 16:16:05

wal-mart:多谢!没人指点真不知怎么办了! -小小可怜- 给 小小可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08/2005 postreply 07: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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