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这方面没有明确定义,让律师们随便发挥?
今天我也打电话到对方的县法院问了30天怎么起算, 接电话的clerk 说不知道,说应该以给我发信的律师说的为准。我很困惑,难道县
所有跟帖:
• 你签收了没有啊?如果签收了当然算被serve了 -Sleep_less- ♀ (102 bytes) () 09/17/2015 postreply 18:37:03
• 普通信收到了,挂号信还没去邮局取。今天县法院跟我那么一说,我又去看了一下对方律师的信,发现对方居然在信里说 -oceans11- ♀ (318 bytes) () 09/17/2015 postreply 20:32:49
• 当然是这么算了. -老恐龙- ♀ (0 bytes) () 09/18/2015 postreply 06: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