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指教,我该怎么办? 多谢!

敬请指教,我该怎么办? 多谢!
因被男友弄伤去医院检查,被护士报警。
当时自己并未对警察讲任何东西,
而且在警察保证不采取任何行动的情况下,在记录单上写下我对此事不起诉的保证
并签名。在受伤之后自己已经搬离男友处不再往来,内心十分受伤。
但是现在男友被州检察官起诉,并经Municipal Court 通知要我出庭。
因为男友怕被留下不良记录已经坚决否认对我的伤害(男友已经是绿卡)。
作为受害者(Victim),

请问法庭要我出庭的目的何在?
我不希望自己在法庭上作证。请问我有权保持缄默吗?

(我只想让事情赶快过去,把以前的伤心事彻底忘掉,而不要一遍遍回忆。)
所以,我希望这件事越早结束越好。
曾经咨询过律师,建议男友要求心理咨询,案件最终会取消。但是男友认为这是间
接承认伤害事件,所以决不照办。
如果男友坚持否认,案件会如何发展? (因为他从不肯听劝告,给他找心理咨询也
不听,否则也不会有这件事)

请大家帮忙给拿个主意。心理很乱,不知还能够做什么?

多谢!

所有跟帖: 

真是个宽容的姑娘 -好心人- 给 好心人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04/2005 postreply 16:53:33

我怎么没有这样的女友?! -深刻检讨- 给 深刻检讨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04/2005 postreply 2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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