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买两年的老公寓,五十多年历史,位置好,交通便利风景好,身在闹市但相对安静,属于闹中取静生活便利。今天收到物业征求意见信一封。说是一家房屋投资公司想买下,问屋主同意卖否?本人第一次买房本来以为可以住到养老,因为据说本地事宜退休养老。意外地得到这个消息,不知这是福还是祸(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里很多房子被出租,还有一部分住户如我原本是打算在此终老一生的。没有经验,特来请教大家,请不吝赐教,提前感谢!如果大多数主张买,即使坚持不卖者也不得不勉强出售?谢谢答复。
顺便说,美国大陆国情不同,建议参照大陆拆迁的兄弟,毋需赘言,我心领,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