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我曾经一直疑惑,刑事案输了,而民事案赢了,这不是法律在打自己的嘴巴么?
就在前一天,老猫说了一句话,就是刑事案和民事案时候的标准不一样。我一下子就联想到它,可能就是因为这个,而且特别明显。 你今天突然说的时候我还觉得心有灵犀,是不是我的第六感太强了,把你都影响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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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话那个,不是你那么理解的,我主要跟L5较劲的是他提到的身份,宣誓的时候,不应该有任何等级观念。但他的回复非常好,我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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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这事,还没有什么可以能够让我开窍,我肯定还得钻牛角。
:)其实你跟我提及这个案子,我心里就一动,觉得这么巧
本帖于 2015-08-11 09:35:31 时间, 由普通用户 慧惠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