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意见都看过了,俺会认真反思的。很高兴有这么多人对这样的讨论有兴趣,并且都很善于思考。另一方面,对于任何事情的深入讨论,穷根究底,都会最终涉及到每个人经过数十年建立起来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设计到天地之法,而不仅仅是人间的法律了,并且旷日持久。这大概也不是本坛的初衷吧。所以不准备再发表任何言论。
由于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本应可以避免。既然自己已经经历了,希望类似的错误不要再发生在各位同胞身上,所以有时会来看看,提些建议。当然另一方面,个人认为美国家暴法律并不适合中国来的人,尤其是不允许本人撤诉这一点。当然入乡只能随俗。各位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