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柠檬上次的解答,很戏剧化,想不到原因出在那个想接手的人还有一个business partner

谢谢柠檬上次的解答,我回去就:

1)按计划安排manager和那个想接手的人Doe见面,Doe是德裔加拿大人,看上去很老实带书生气。

2)我给manager说:你只能在我和Doe中间选一个人,你做过背景调查,
如果你不放心Doe,那我也不会担保让他来接手。我态度很坚决。

3)Manager这才告述我,Doe的公司是partnership的,还有一个business partner Mark,他们要Mark签字
做背景调查。

4)Manager一边是在Email里说:只要Mark背景调查通过,就把我的名字从担保人一项取掉;
另一边她就马上发个补充文件要我签字把Doe和Mark都加进lease中,我还是担保人。
我态度坚决地回答她:不把我的名字从担保人一项取掉,我不会签字。(这里要特别谢谢柠檬上次讲的)

5)我要Doe安排Mark签字做背景调查,Doe这才告述我Mark已经有5年没联系了,而且Mark也通不过背景调查。
Doe当天就把他俩的partnership公司在注销了,现在想重新注册一个同样名字的私人公司。

我很怀疑能不能这样做:没有partner的同意,就把partnership公司注销了,再重新注册一个同样名字的私人公司。
看来Doe真是个书生,完全没有法律概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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