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辩护律师自己都这么说:
“经常受理华人刑事案件的美国联邦法院出庭律师邓洪当天作为张鑫磊的代理律师出庭。他在庭审后告诉记者,此案是他从业18年来见过“最恶性”的暴力案件。如果案件进入陪审团审理阶段,被告仅因“折磨”一项罪名就可能面临终身监禁”
他们能干出这样的事情,你就别指望他们的反应是正常人的反应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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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肯认罪,并愿意赔偿,是不是会轻判?法官会不会对他们的傲慢激惹,而重判
-huangdy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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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2015 postreply
06: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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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到一篇好文章,谈认罪与否的利弊,值得一读。
-水中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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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2015 postreply
07: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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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严重罪行,我自己认为直接认罪弊大于利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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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2015 postreply
07: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