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不属于,需要儿子来告,根据纸面上的证据,全是妈的。

本帖于 2015-06-02 13:32:22 时间, 由版主 柠檬椰子汁 编辑
回答: 妈的一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ldmm2015-06-02 13:14:57

妈和女儿明天就能把房子卖了,过户时谁会问老爸的姓名?儿子想来分,只能去告老妈。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不是所有配偶单独拥有的财产都是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到房屋,就是房屋必须是共同拥有,共同拥有就是爸妈的名字都要在房产证上。你说的所谓原则,什么妈的一份里面有爸的共同财产,实际上是一个很模糊的假设,根本不是法律原则。

爸的名字不在房产证上,就不是共同拥有,原因多了,除了法院,别人管不着。买卖过户的时候,没人管。


law.eastday.com/dongfangfz/node10/u1a50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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