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是这样规定的,但原告有不能按时提交证据的合理理由,法官是可以酌情考虑的,你的律师可以以程序失当抗议,但最后采不采纳是法官

本帖于 2015-05-10 17:56:34 时间, 由普通用户 爱吃甜食 编辑

决定,我见过原告已两国间的证据要经过使馆三级认证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出示,在开庭时出示的,法官后来采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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