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我见过原告已两国间的证据要经过使馆三级认证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出示,在开庭时出示的,法官后来采纳了。
法律条文是这样规定的,但原告有不能按时提交证据的合理理由,法官是可以酌情考虑的,你的律师可以以程序失当抗议,但最后采不采纳是法官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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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聊,我越来越发现美国司法存在问题,不仅私人律师,就是政府律师里也有黑幕
-梦想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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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015 postreply
19: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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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你自己的官司?你说的律师是政府的免费律师还是私人律师?
-用户名被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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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015 postreply
19: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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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都有局限性,有许多事实的东西不一定有证据支持,所以判决的结果只能说是法律的正确(程序上),不一定是正确的法律。
-爱吃甜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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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015 postreply
19: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