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还是不甘心啊。我觉得很无辜。我不仅没有从我的发明中得到任何acknowledgement, reward or faster promotion, 相反的,被迫换组从头来过,加薪,升职都更慢。
说到公司内部政治和人事斗争,那通常都是peer to peer的啊。我那时是level 4,就是有 Ph.D 或工作经验(我是两者都有)的人的entry level. 可那两个managers T and M 都是level 9 啊。那实在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level 越高升的越难。)他们真是何必和我这个小兵为难呢。
所以我有时都在怀疑,是不是我其实不是 “was kicked out of the team in spite of my invention", 而是 “was kicked out of the team because of my invention”. 因为就是从时间上来说,第二次reorg也发生的比较突然。而且我在放假前刚刚向 T 的两个reports 介绍了这个技术,放假回来后就被通知离开。
我有时不免猜想,是不是这么重要的一件事他们这些experts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出好的办法,我才加入这个领域半年多之后就发明了这项技术,让他们觉得特别没有面子,所以不能忍受呢?
但我心里还是不甘心啊。我常常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Flash of Genius". 我觉得我的心情就像 Dr. Kearns 发现他的 windshield wiper 被 Ford 偷走一样。虽然我们的situations不太一样,因为我的发明属于公司,不存在patent的问题。但是难道公司内部不应该有ethical standards吗?有了贡献不应该得到应有的credit吗?你觉得如果我去找上级complain 和 要求credit, 合不合理,有没有用呢?谢谢你的意见!
谢谢你的建议。我现在所在的组确实认可我的能力,我已经又做好了几个新的大项目让大家看到。可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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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猜我的最后一个问题”合不合理,有没有用“大概还是取决于他们有没有法律上的liability. 如果没有,
-新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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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5 postreply
0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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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credit当然可以,但是有个方式方法的问题。你要保持和上司或者上层很好的沟通,让别人认同你,而不是兴师问罪
-mickey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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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5 postreply
03: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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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要真有本事, 不如带着人一起跑了, 自己开公司当老板算了. 这样的先例很多.
-EMSWh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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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5 postreply
0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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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中的发明,产权是公司的。
-going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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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5 postreply
07: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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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分明没有专利,所以谈不上侵权,真有价值,那就出去干好了。
-mickey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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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5 postreply
07: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