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公司内部政治和人事斗争,那通常都是peer to peer的啊。我那时是level 4,就是有 Ph.D 或工作经验(我是两者都有)的人的entry level. 可那两个managers T and M 都是level 9 啊。那实在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level 越高升的越难。)他们真是何必和我这个小兵为难呢。
所以我有时都在怀疑,是不是我其实不是 “was kicked out of the team in spite of my invention", 而是 “was kicked out of the team because of my invention”. 因为就是从时间上来说,第二次reorg也发生的比较突然。而且我在放假前刚刚向 T 的两个reports 介绍了这个技术,放假回来后就被通知离开。
我有时不免猜想,是不是这么重要的一件事他们这些experts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出好的办法,我才加入这个领域半年多之后就发明了这项技术,让他们觉得特别没有面子,所以不能忍受呢?
但我心里还是不甘心啊。我常常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Flash of Genius". 我觉得我的心情就像 Dr. Kearns 发现他的 windshield wiper 被 Ford 偷走一样。虽然我们的situations不太一样,因为我的发明属于公司,不存在patent的问题。但是难道公司内部不应该有ethical standards吗?有了贡献不应该得到应有的credit吗?你觉得如果我去找上级complain 和 要求credit, 合不合理,有没有用呢?谢谢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