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孕妇嫌犯,告诉他们将会被起诉,不管最后有罪没罪,他们有可能被判罪,这就是压力。然后,告诉孕妇,
选择(1)如果你同意作证,公诉方将放弃起诉。你作证完了(或者公诉方放弃对月子中心的公诉,总之案子晚了),孕妇你没事回国,下次来美欢迎。
选择(2)孕妇同意作证,法院允许保释,孕妇如果逃保,法院会发通缉令,你下回入美国海关,不是逮捕就是驱逐,基本上是永不来美。
选择(3)如果孕妇不逃保,但是拒绝作证,公诉方继续公诉这个孕妇,如果孕妇没有律师或者用免费律师,判罪可能性大,定罪就是驱逐禁止来美十年。如果孕妇雇律师,孕妇花钱,几万元打到底,有钱就是任性,政府拿你没办法。
以上任何一个选择都不需要孕妇认罪,如果你是孕妇,你选择哪个?
Think before you speak。
你不知道刑事案件如何plea的过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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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作证过程中已经承认有罪了,只是公诉方不予起诉罢了。
-希腊孤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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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2015 postreply
17: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