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费要担保担保人到时出庭;如果不出庭,保费就损失了。但是,担保人除了损失钱外,没有别的损失,不会被起诉。

这是我的理解。 和老猫说的有点不一致,所以我问问案例/法律条款。毕竟,我不懂法。

(就像买个50万的房子,买方付了2万订金,说一个月后付钱收房。合同上定的是到时不交钱,订金就没了;没其它惩罚条款。 如果一个月后,房市突然垮了,同样的房子只值40万了。买主说不买了,那么,他那2万订金就给了卖主。但同时,卖主也不能去诉原来的买主要房价的差值损失。 --他可以告,但一般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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