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给,不还也是预期的,怎么叫心存侥幸呢!?那时的3万不过三千多美金,在美国不是多大个数

再说,LZ一方,不也有默默的回报吗?如果给要还,那叫啥给啊?
你们的那些人情事故(即:除了父母、其它钱给了是要还的),俺不敢苟同甚至有些鄙视,是玷污了给钱人的心意。

所有跟帖: 

拜托,当年是3万美元,不是3万人民币!哈哈哈! -arcsigh- 给 arcsigh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09/2015 postreply 05:24:50

你干脆说是英磅好了! -上流Man- 给 上流Man 发送悄悄话 上流Ma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9/2015 postreply 05:46:10

就像后面数字说的话,她没法帮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1093 bytes) () 03/09/2015 postreply 06:39:40

嗯,关系补救是有些难度了。 -上流Man- 给 上流Man 发送悄悄话 上流Ma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9/2015 postreply 16: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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