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签lease,只是当时的房客是餐馆,签字的是和我联系的那人代表餐馆签的字。我当场没签,说是让我先生签。拿回家签完后想到我这样有些冒失,第一,我能和餐馆直接签吗?第二,签的人是否合法?咨询后(包括在法坛的)就和那个和我联系的人要求他提供餐馆法人代表的依据之后再签。我当时和他写lease的原因之一是他有提供他们餐馆一年的收入明细(SMALL BUSINESS BANK STATEMENT)很厚一摞。在等待他提供一些文件之后,发现他不是法人代表,才要求他拿回去让他们的owner签,或者他以自己 和/或他兄弟个人的名义签。 他说可以。 我是在两天后的才被告知他们决定不租了。那些法律文件copy 都是通过他的手机text message 送过来的。
我们有签"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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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除非有書面說明不退的。所以一般這樣的要寫個收據註明:non-refundable holding deposit till XX
由 MrsKwok
于 2015-03-07 05: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