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这么说,一百万还父亲,剩下的四百万还是要分。恐怕不是事主的意愿。
我记得关键是婚后在国内买的,无论如何不能独吞。
如果情况反过来,美国丈夫有一栋独立屋,要分也是公正的。 但是由于房子在中国,丈夫很难说他对房子的增值有多大贡献。在公平分割州(科州),还是有可能拿大多数份额的。如果房子在美国就不好说了。
国内房子涨得快,几年前一百万买的,现在也有五百万
本帖于 2015-02-14 12:35:04 时间, 由版主 柠檬椰子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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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虑增值一说吧,就把欠条拿出来,欠款自己填,总大于房子的价值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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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2015 postreply
12: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