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目前在中国,他一年前在西雅图买了房。因为他人不在美国,所以委托房地产公司代出租管理。房子管理的一般。到年底结账时发现他们多charge我们一千多房屋管理费,钱虽然找回来了,但他们却从此在我这里Lost credit。
现在,Agent 推荐了Accouting firm说一定要我们在他那里报税,不然不给我们房子租金。我非常气愤,觉得他没有理由扣留我们房费。原因有两点:
1。报税应该归IRS管理,即使我们不报,罚款也应该是IRS的事,管理公司无权扣除我们房费。实际上,我们也一直准备用他推荐的公司报税,只是不喜欢他们用扣除房费威胁我们。
2。出租房费是我们的应得收入,报税是报税。这是两件事。我们应该有权利选择我们用的Accouting firm。他们没有权利扣留我们的出租房费不给我们。
我想请教,您说我的想法对吗?我准备先和Agent的老板谈一下。如果不行,我想go to court解决这个问题。请问,我的胜算有多少?
这里是Agent的email:
Before we can release funds I need confirmation that you've set up your accounts for Taxes with the company i referred to you. If not, we need to withhold the funds and pay a tax penalty on your behalf.
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