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在跟帖里有描述。她穿的是去商标的内衣。如果她偷了,也不用解释那么多了。非要说冤枉才行吗?

偷东西是羞耻的,人家一个学政治的妈妈,总还知道好赖,上来说自己偷盗的事情让大家嘲笑,会那么傻吗。她当然是没有偷,没有剪掉商标,才认定梅西侵权吧。
当然我这是美好的设想。万一不成立,我也挺失望的。

所有跟帖: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