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信封上的, 所以我把地址在网上一查,发现是一个专长讨债的律师事务所的地址。信没有开封就退回了。
我担心的是她是否用我的地址还从事了什么不当的活动。因为我的房子不久就要出租,如果三天两头有警察和讨债的来找,我恐怕就收不到房租了。
谢谢各位回答
她的信的发信人地址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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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有另一个住处。去邮局把这个住处的信转到另一个好不好?原封退回不一定是好办法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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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2015 postreply
09: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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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书面通知你的朋友请她以后不要再用你的地址了。原因你可以说你要搬走等等。但是原来你同意过,你原来帮她收的信,还是应该帮她收
-我也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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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2015 postreply
10: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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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
-SleepyLag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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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2015 postreply
1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