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又省钱又当好基督徒

本帖于 2015-01-10 21:04:41 时间, 由版主 柠檬椰子汁 编辑
回答: 谢谢三问2015-01-10 15:33:02

这个处理方法是否“合理”,要看租约里的内容,如果是month-to-month,一般法律规定房东和房客必须在租约结束前30天通知对方。就是说:
1.  如果要求房客在2/1/2015前搬走,房东必须在1/1/2015前通知房客
2.  如果想在2/1/2015前搬走,房客必须在1/1/2015前通知房主

那么,如果房客在1/5/2015通知房主不想续约,理论上房主可以要求房客付房租付到2/5/2015。

但是房客没有必要主动付到2/5/2015。因为这五天的延迟,房东也有责任。房客早倾向于续约了。之所以决定那么晚,是因为房子要被拍卖而房东不告诉房客真相,造成房客不知道如何是好。房主的错误行为LZ以前一再陈述,不在这里重复。

所以,好的基督徒应该诚实地付完租约要求的,没有必要多付那几天房租。用非宗教的法律逻辑来说,就是只要自己的手干净,就不怕对方来索赔。

下次不要这样为对方的错误付钱。主只要求公正,省下的钱交给教堂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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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 -三问- 给 三问 发送悄悄话 三问 的博客首页 (138 bytes) () 01/10/2015 postreply 2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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