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没错,

联邦最高法院接收的案子一般都是涉及对美国宪法的适用解释有争议,当然也有权力解释国会制定的法律,包括移民法.它接收的案子是要有代表性,如果只是对法律的解释,如果是好几个联邦上诉法院对同一法条都有不同的解释,造成了案件处理结果上显著不同,产生了很大的争议,这样最高法院有可能接受.查一查最高法院的判例,它不是没有接受过移民的案子,不过一般都是同时还关系到对美国宪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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