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http://www.ncbar.com/ethics/eth_articles_3,2.asp
(1)A付给B一张假支票,B请律师告诉A,如果A不付清欠款,B要去报警。
(2)C投资给D的公司,C发现D贪污公司金钱,C请律师告诉D,如果D不纠正,C要报警。
(3)E要和F离婚,E知道F逃税,E问离婚律师,是否可以用报告IRS来榨取F的离婚财产。
ABA(美国律师协会)是订立律师道德守则的机构。他们认为,只要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起源于同一事件,律师可以用威胁报警的办法来解决民事纠纷。以上三种清况,(1)(2)的刑事民事责任起源于同一事件,(3)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起源于不同事件。所以(1)(2)律师可以用报警威胁来解决纠纷,但是在(3)不行。
这个意见只能说对方律师不能拿报告IRS来威胁离婚财产分割。对方律师可以鼓励你丈夫无条件直接向IRS报告,但是报告与否是你丈夫的决定。你的丈夫是否到了破罐破摔的地步,只有你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