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are you trying to prove?

你原来说"违反了第2146.500号交通规则,此规则规定必须在离左转弯200英尺内才能进入转弯道。"


可是你又说: "可以给法官看如果前面有几十辆车在等左转灯,我出来的地方离前车不到200尺。"
从左转弯处(第一辆车)到你中间有几十辆车,就是说你离左转弯处超过200尺。所以你不应该进入转弯道。你和前车离多远有什么说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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