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可能的選擇有﹕
1。馬上在美國File離婚﹐法院一定會判Spousal Support給你﹐但從判決生效起﹐
你的H4就失效了。同時你將失去他的醫療保險。這個Spousal Support在他回中國後
就不存在了。
2。在他回國後﹐委託你的親戚/友在中國法院和他辦理離婚。因他人在中國﹐必在
中國法院的管轄下。你可要求他付Child Support儘管數目是不多的﹐但總比沒有好
回复:那么,依你之见,何时,何地提出离婚对我最有利?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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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我想我还是等他回国后再提出离婚吧,至少我的
-gold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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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004 postreply
13: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