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在座各位法律专家请教几个问题

有个朋友最近碰到一个Lawsuit.对方自己假造协议并附上从别处拷来的签名,且说原件在朋友处.这种官司如何打.有无方法证明Copy是最近复制而不是几年前复制的,如有,可以提出这种鉴定要求吗?

另:如官司要又臭又长的打,从非律师角度看律师当然高兴,作为律师,是会为当事人着想,尽快了结还是会有一搭无一搭的拖下去? 如何请律师快一点?

多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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