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分得清楚一点比较好
否则变故太多。即使他是一心为孩子的,谁知道他再婚后会不会碰到个厉害老婆,实施自己的小九九。还有他的健康问题,意愿改变,经济状况改变,等等。既然离婚了,你没有义务为他的未来情况买单。比如,如果你把管理权统统给他,那他把他老娘接来住在房子里,回头告诉你租不出去,或只能租很便宜的价钱,对你来说都是烦心事。要把这份协议打得iron clad,太麻烦,太担心,可能的漏洞太多,归根结底两个人的incentives会不一样。按你的说法分最好,最彻底,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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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对了,10年时间变数太多,还是现在处理干净的好。
-fencai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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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2014 postreply
17: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