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各位经验丰富的朋友给与指点,我的难缠房客,因为她经常拖欠部分房租,自从上月贴过3天的(摧租Notice)后,她在3天之中交齐了房租。但后来她就变本加厉的刁难我们,还说从此以后维修什么的项目都不会通知我们房东,她自己找人维修,维修价格由她决定,维修费在房租里面扣除,请问她这种无理的做法算不算严重违反屋主的权力,算非法占有屋主的所有权?请各位赐教!我该如何处理才妥当?谢谢了
这种狂妄的租客如何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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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权利体现在哪里?有合同吗,合同里允许他这样做吗?一切照合同办。 -水中捞月- ♂ (252 bytes) () 08/01/2014 postreply 20:20:17
• 不交足房租就evict,不管他自己修了什么东西。 -lexm5- ♂ (421 bytes) () 08/01/2014 postreply 20: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