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的第一篇东西就是一个人说,她把车停在那里,被前面的车倒退碰了,因为撞的很轻,自己又没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根本没有去管,后来突然接到对方的控诉,说是她撞前面,对方还有受伤....
我们不是讨论过嘛,这种事情,不过谁对谁错,都要当时说明白了,万一碰到恶人,事后是没有办法说清的。她儿子撞的很轻,这次全赔也不过几百,可要像上次那件事,麻烦就多多了呢。
别又怪女人记性太好啊 :)
两个月前,我第一次到法坛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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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理的时候一定要说清楚,自己理亏的时候躲还来不及,不要去计较了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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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4 postreply
17: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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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很好!不过楼主常识可能不足,以为自己在理,所以死追到对方家里,还要叫警察来!
-白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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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4 postreply
20: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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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还想起这件事,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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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4 postreply
20: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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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是为什么我不明白县警察不管而让市警察按交通事故处理。难道要鼓励这种行为吗?车上有STUDENT DRIVER sign.
-jeanne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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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4 postreply
2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