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日本公司要在美国成立办事处, 有几种选择, 一种是单独注册一家公司, 之后日本公司控股, 另外一种是: 直接成立办事处,
这两种方法, 孰优孰劣?
我对税收和雇员的身份方面感兴趣, 比如说, 雇员必须持L1签证吗? 税收方面有差异吗? 另外公司的状况对雇员的绿卡申请的影响.
谢谢大家
这两种方法, 孰优孰劣?
我对税收和雇员的身份方面感兴趣, 比如说, 雇员必须持L1签证吗? 税收方面有差异吗? 另外公司的状况对雇员的绿卡申请的影响.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