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补充一句,根据上面一位的说法----

上面一位忿忿地讲,这是你男友的事,不是你的事,该他去着急,该他去努力,没你什么事儿。

这么讲实在也没错,如果你无所谓事情的结果的话。我就一句话,你自己去想想,在此事件中,你不仅是证人,更重要的你还是“受害者”,对DA和JUDGE来讲,是犯罪嫌疑人自己千方百计的开脱有说服力呢,还是此案的“受害者”据理力争为被告做有利陈述更有说服力呢?

让他自己去努力,固然可能会有好结果,但那决不是必然的结果;要想得到必然的好结果,一定要你亲自去努力。


说来说去,总有人谈什么“罪有应得”和“给他个教训”云云----话不一定如此,但就这意思。我的态度是,事情已经如此,即便得到最好的结果,难道你认为这一次给他的教训还不够么?----我还是那句话,与人为善,尽量不把事情做绝。总有一天,你也会有乞求别人对你善良一些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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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再补充一句,根据上面一位的说法---- -z4444- 给 z4444 发送悄悄话 (552 bytes) () 11/03/2004 postreply 05: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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