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您"不行"時也就不需要再找律师了,因為...

一般是先吃"威而剛"再"按表操課",不是"事後"再說....

律師不是神,等到你將情況弄得不可收拾時,再找律師多半也只是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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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 :))))) -稻穗儿- 给 稻穗儿 发送悄悄话 稻穗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03/2014 postreply 08: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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