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房子的前房主来这里,她找原来她搬走以后,有医院寄了药给她。以及有朋友寄珠宝给她。我是的确收到一些她的包裹和邮件自从我住这个房子以后。我帮她找到一个珠宝盒子,确定是她的,但是关于那药,我始终没有找到。这个药应该是走通常途径邮寄的,所以没有我们的签字(关于珠宝是我婆婆签收的,但她已经回中国了)
我还了珠宝给她,但是药我找不到怎么办?这里有很大可能是我们已经扔了。但是要是我们真的扔了,她开始说要是找不到的话她要去警察局。因为珠宝是走FEDX的。我已经帮她找到珠宝了。关于药她没有出示签收证明。
就算她查到药也是有人签收的,但是东西已经找不到了,我们该怎么赔她?我公婆当时在这里,都是他们签收的。他们已经回国了。
我怎么办啊,我多半是把东西扔了。
大家帮我啊,求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