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有一个房子卖了,房客上个星期六(5/10)搬出后,已全额退还他的DEPOSIT。但昨天突然发现一张他的2月份的房租支票,上网查了发现自己当时确 实没有CASH(教训:不要乱放东西)。昨天CASH了以后,房客打电话责问,说:Legally you can not cash a check four days after I surrendered the property and you released me of any obligation. 要求REFUND。
2. 他的另外一句话是I may have to take legal action considering you broke the month to month. 原因是我提前一个月通知他5/15是他的最后一天,但因为买家想要装修,问我可不可以早点交钥匙。我就问了房客,他说可以TRY。并且真的提前搬出(5 /10)。现在他说我PUSH他提前搬出,威胁要采取法律行动。
3. 我没有收他5/1-10的房租,但是他说他搬出并拿到DEPOSIT,I released me of any obligation.
我和房客以前还是是客客气气,可惜这个CHECK的事闹翻了,我想我也有一定错误(没有及时CASH RENT CHECK)。现在请问
1)我是否需要REFUND。
2)他是否可以因为提前搬出而告我。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