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经过 Pascack valley toll plaza, 两次被拍照(同一条 lane)说我没付toll($1.5), 我一直是个遵纪守法的人,每次过toll都是找“cash lane" 交cash过去的,不可能为了$1.5而冲关。第一次因苦与于没receipt而缴了罚款($50)。今次又来了一张。请各位大侠支招如何解释。还是receipt. 多谢了。
一个倒霉蛋
一个倒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