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美国公民有抚养教育孩子的基本权利,包括决定谁可以接触自己的孩子。如果是单亲家庭,决定是一人说了算。(一个单亲妈妈可以拒绝亡夫父母探望孙子,Troxel v. Granville, 530 U.S. 57 (2000))
在两个父母的家庭,决定需要一个还是两个父母,要看个例。比如,儿童的医疗决定,只需一个监护人同意就可以;但是孩子申请护照,需要两个监护人同意。归纳的道理大概是小决定只需一个监护人,但是大决定必须要两个监护人同意。
我个人认为祖父母探望是一个日常小决定,应该一个监护人同意即可。所以虽然你丈夫反对,他不能阻止你让你母亲和孩子见面。起码你母亲来美国住旅馆,他不能阻止你带孩子去看姥姥。
至于在家里见面是另一个问题。他怎样拒绝你母亲入门?叫警察吗?警察来看这个局面,是不可能逮捕你母亲的。闹到这个地步,大概你们要离婚了。
离婚后,虽然理论上两个父母仍然共同决定孩子的培养,在访问方面抚养孩子的一方权利大许多。因为法院认为日常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有权利做更多的决定。
孩子探望问题和你母亲的签证绿卡没有关系。你邀请你母亲,担保你母亲绿卡,不需要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