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姑想将上海自住的房子在身后留给我,但去公证处办公证时被告知是使用权房,而不是产权房,因有共用走廊,所以不能立遗嘱赠予我。是这样吗?难道没有其他办法让我继承吗?拜托有经验的同胞们帮着咨询一下吧。多谢了。
也问国内房产继承的问题
所有跟帖:
•
回复:也问国内房产继承的问题
-Mary_lawyer-
♀
(483 bytes)
()
02/28/2014 postreply
23: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