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的好像也就是把我们姐妹的名字加上, 如果后妈想卖房, 房产公司/和(公安局还是法院)是要通知所有
继承人的。
所谓的协议分割遗产, 就是让弟弟这样的(我没钱)占房不执行法律规定。
什么是履行赡养责任?
弟弟是住在北京,有保姆, 但他们和先父是分开住的。先父给他看看孩子。他们家到父亲家走动走动。
但是爸爸来美国几次,后妈和先父一起来过美国一次,我们当时没有孩子。 所以他们就是来玩的。 我付全费,我们每天做饭。
第二次是我们请先父和公婆环游美国和欧洲的, 当时我还在实习期, 我们拿了买房子的头款我先生带着两家的老人
旅游了美国东部和然后我才加入他们(因为实在是太贵了), 然后我们两家游了欧洲5国。 先父后来把在美国的生活写了一本书。
后来我们在美国因此错过了买房的最佳房价, 住了很多年的Townhouse。
Anyway, 我们虽然在国外,但我们也满足了 他们的需求。 这算不算履行赡养责任?!
另外, 这次先父住院, 除了能报的部分, 花了几十万, 我们姐妹各50%,后妈一分没出,
弟弟只出了一万人民币(他有免费的房子住,有新车开,两人都工作,但他永远一句话:“我没钱”)
我们算不算履行赡养责任?!
我最近在看金牌调解, 所谓的调解就是让 挣钱多的子女用钱摆平该执行的法律。 让家里的女儿保障家里儿子的权利。
正是这样。谁占了, 谁就有理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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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他们这付嘴脸,就走法律途径,多咨询几个律师,心里有数。
-autumnleaf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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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14 postreply
11: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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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花的医疗费,你和姐姐不应该去管,尤其父亲已经走了,你们也不用担心他生气不是,完全是后妈的事。
-going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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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14 postreply
11: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