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记得不记得薄熙来案,法院用谷开来的庭外证词,薄熙来在庭上大喊要对质也无法叫谷开来出庭。这种情况就是你说的"写个affidavit寄过去",
在美国一般是庭外证词不能用来判罪的。美国宪法保护被告对质证人的机会(confrontation clause of 6th amendment) 。薄熙来在美国受审就好了。
当然这个网友的问题不是刑事案,而是行政执照,但是美国行政法的"due process"包括宪法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里面的基本诉讼权利。
薄熙来在美国受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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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科普。以前不懂,现在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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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14 postreply
1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