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raham Lincoln's Notes for a Law Lecture (dated 7/1/1850)
林肯常常被称为是最伟大的美国人。他早年自学成为律师,以后当选总统,废除奴隶,维护统一。另外,他又有诚实的阿比(Honest Abe)的称号。以下是他为青年律师做的一个讲话稿。演讲的结语是“你要下决心永远诚实,如果你觉得你不能做一个诚实的律师,你应该下决心宁可做一个诚实的人,也无须当律师。一个人可以选择他的职业,而不是被一个职业逼迫成一个恶棍。”你会发现林肯的建议可操作性很强,没有大话空话。
原文在许多美国州律师协会(STATE BAR)网站都有,比如见http://www2.mnbar.org/digest/speeches.htm#lincoln
LEXM5个人翻译
我不是一个很有成就的律师。我的失败的和成功的经历,都可以分别讲满一堂课。当律师的最主要的原则,和其他行业一样,是勤奋。今天能够做完的事情不要拖到明天。千万不要延迟回复函件。工作告一段落前,一定要尽可能完成所有可能做的事务。起诉一个案件,如果事实已经搜集完毕,应该马上开笔写起诉书。如果遇到一个法律问题,查询参考材料后,要在文稿上写明出处,这样你任何时候都可以验证。写辩护词也是一样。对于那些没有诉讼的事务比如讨债,房产抵押,财产划分等等,要仔细检查产权书,并且事先写好法庭执行令草稿以待法庭批准。这个方法具有三个好处,它避免了遗漏和忽视,早早完成节省您的操劳,在法庭外悠闲地准备,而不是在法庭内草草完成。另外,你们应该练习培养即兴演讲的能力。这是律师影响社会的途径。无论他在其他方面多么过人,如果他不能做演讲,人们不会给他很多业务。然而青年律师还可能犯一个更致命的错误,就是过分依赖语言天才。如果任何人认为他的不同寻常的演讲能力能够豁免他做律师繁重细致的苦差事,他还没有起步就已经失败了。
不要鼓励诉讼。说服你的邻居尽量妥协。向他指出名义上的胜利者往往是真正的失败者,丢失费用和开支,浪费时间。息事宁人的律师可以有机会做一个优等的人。要相信你总会有足够的法律生意。
永远不要挑唆诉讼。几乎没有比这么做更坏的人了。如果一个人每天去检查政府的房产挡案,寻找缺陷,以挑起邻居的冲突,把钱转入他的口袋里,他和魔鬼有什么区别?我们的行业应该有一个道德的基调,把这样的人赶出去。
费用的问题,是很重要的。远远超出了涉及生活以及面包黄油的范围。如果处理得好,律师和客户都能够得到更公正的兼顾。永远不要估价高昂的费用。一般来说,不要在事前收取全部费用,也不要收太多的订金。如果费用事先完全支付,除非你是超人,你一定会渐渐失去兴趣,而不是好像有什么东西还在前方召唤着你和你的客户。而在你缺乏兴趣的情况下,你很可能会丧失勤奋的动力。如果你事先只提供一个估价然后只收取一张支票。你会觉得你是为一个目的工作,你会忠实和幸福做你的工作。没有完成工作前不要兑现支票,否则你会变得疏忽和不诚实:疏忽是因为失去兴趣,不诚实是因为如果你的事务失败,你没有办法退款。
社会上有一种含糊但是普遍的看法,就是一个人当律师必须要撒谎。我说这个看法是含糊的,是因为当我们考虑到公众把那么多信任和荣誉都寄托赋予在律师身上,他们对律师的这种歧视就不可能是多么深刻和彻底。然而,这种看法是常见的,几乎是普遍的。选择法律的年轻人,片刻不要受到这种看法的影响。你要下决心永远诚实,如果你觉得你不能做一个诚实的律师,你应该下决心宁可做一个诚实的人,也无须当律师。一个人可以选择其他的职业,而不是被他的职业逼迫成一个恶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