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问一个speeding ticket的问题

几天前拿到一张speeding ticket, 是20mph 的路上开34. 事情是这样的:我早上送孩子上学,开车从东向西在一条40mph的大路上左转上一条南北向的20mph的小路,20mph的限速牌子在距路口南边22步steps远的地方, 小路的口上还有另一条与它垂直的小路 (与大路平行),便衣警车就停在垂直的小路口上。我一拐上南北向的小路,警察就开始亮灯,我靠边拿了34mph的ticket。

我认为我从40迈的路转到20迈的小路,已经在开始减速了(34迈),不可能一下子就降到20迈,因为警察是在小路的入口处,况且20迈的牌子在离入口处南部22步远的地方,如果我是第一次上这条路,我可能还没看到限速标志就拿到了一张超速罚单,这样很不公平。同时说明警察停车抓超速的位置不合理。

想问问老猫我的argument能不能成立,你认为这两条理由合理吗?我准备上法庭去辩论一番,not guilty.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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