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简单,你们两位都很热心,尤其是法居士,给了大家不少的好建议。对我本人也颇有帮助。
问题是法居士责任心强,看不惯不太准确或说正确的回答。这个可以理解。
不过鄙人看法是:论坛不是法律网站,只是交流意见的地方,不能要求太苛刻;而各位网友也只能作为参考,不能盲目行事。
那么,问题不就了了。
呵呵
搞不懂 法居士和super649在争论什么问题啊?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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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这里大家是寻求帮助或者给别人些个人经验和意见的,
-个人认为法居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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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4 postreply
13: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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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抄来的东西?哦,事情的始末我不太清楚,就算收回我的留言吧。
-20平凡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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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4 postreply
13: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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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是抄来的东西?哦,事情的始末我不太清楚,就算收回我的留言吧
-super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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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4 postreply
14: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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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信口开河的地方也多的是,只不过行家懒得一一更正罢了
-具体内容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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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4 postreply
20: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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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对居士的研究,不过其研究成果结论是错误的。
-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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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04 postreply
05:45:25